历史知识 >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 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三日(1907.4.15)订于北京。凡七款。规定中国政府将日本所造新奉铁路收买自建,建造该路辽东段及吉长铁路所需款项之一半须向日本南满铁路公司筹借,以两路产业及进款作保。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相关 杜夔杜士元杜大珪杜万一杜之伟杜子春杜元颖杜太后杜少陵杜仁杰杜化驿杜文秀杜文澜杜正伦杜可用杜尔祐杜立德杜让能杜台卿杜光庭杜光辉杜伏威杜延业杜延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䌋 每日一成语:九流人物 每日一词语:畢剝 每日一诗词:已亥杂诗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