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 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三日(1907.4.15)订于北京。凡七款。规定中国政府将日本所造新奉铁路收买自建,建造该路辽东段及吉长铁路所需款项之一半须向日本南满铁路公司筹借,以两路产业及进款作保。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相关 亡命社亡国惨记门人门下门才门干门子门仆门父门尹门正门生门吏门匠门达门者门单门官门隶门荫门选门阀门宦门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𡲒 每日一成语:坏裳爲袴 每日一词语:詭算 每日一诗词:赠笔工周永年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