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汉口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十五日(1895.10.3),由湖北汉黄德道瞿廷韶与德国驻沪总领事史都培(O. Stuebel)签于汉口。凡十款。主要内容:德国在汉口设立租界,面积六百亩;租界内一切事宜归德国领事办理;华民不能在界内居住;华民在界内“违章”,由中德双方“会审”。 中德汉口租界合同相关 泸定桥泸溪县泸州都督府沮水沮末沮县沮诵沮渠沮阳县沮渠氏沮渠挐沮渠无讳沮渠成都沮渠安周沮渠男成沮渠茂虔沮渠牧犍沮渠封戴沮渠蒙逊油口油水油布油锅油灰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𡼫 每日一成语:龙御上宾 每日一词语:畏塗 每日一诗词:寄张芸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