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1895.10.30),由清天津兵备道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dwin Seckendorff,1854—1933)签于天津。凡十七款,另加《附则》二条。主要内容:(1)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勘定界址;(2)划入租界内的华民地基,德国如需收买,与清官方办理,倘有华民不愿出让,清官方予以勒收。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相关 杭海岭杭州白话报杭州织染局杭州蚕学馆杭州商业杂志杭阿坦都统奏议杭州八旗驻防营志略枋头枋桥枋寨枋口堰杰书杰列宜杰士上书汇录述旨述报述学述圣记述异记述律后述律哥图述古殿直学士枕碧楼偶存稿枕中鸿宝苑秘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𦒀 每日一成语:捉摸不定 每日一词语:牆屋 每日一诗词:辛丑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