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1895.10.30),由清天津兵备道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dwin Seckendorff,1854—1933)签于天津。凡十七款,另加《附则》二条。主要内容:(1)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勘定界址;(2)划入租界内的华民地基,德国如需收买,与清官方办理,倘有华民不愿出让,清官方予以勒收。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相关 崇圣祠崇有论崇有派崇庆州崇庆军崇庆府崇庆路崇安县崇阳县崇伯鲧崇贤馆崇明州崇明县崇实报崇政院崇政殿崇胡子崇侯虎崇祥院崇祥监崇掖卫崇虚局崇善县崇谟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𦍀 每日一成语:直眉睖眼 每日一词语:跳驱 每日一诗词:和李补阙曲江看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