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1895.10.30),由清天津兵备道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dwin Seckendorff,1854—1933)签于天津。凡十七款,另加《附则》二条。主要内容:(1)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勘定界址;(2)划入租界内的华民地基,德国如需收买,与清官方办理,倘有华民不愿出让,清官方予以勒收。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相关 廿二史纪事提要廿四史同姓名录艺士艺师艺祖艺圃艺文志艺文监艺游录艺文类聚艺圃学堂艺徒学堂艺风堂文集艺风老人年谱艺风堂友朋书札木工木马木牛木仓木正木龙木市木邦木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𡺠 每日一成语:叶落归秋 每日一词语:贞介 每日一诗词:既别羊王二君与同官会饮于城南因成一篇追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