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1895.10.30),由清天津兵备道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dwin Seckendorff,1854—1933)签于天津。凡十七款,另加《附则》二条。主要内容:(1)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勘定界址;(2)划入租界内的华民地基,德国如需收买,与清官方办理,倘有华民不愿出让,清官方予以勒收。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相关 匣剌鲁更更人更名更役更法更始更调更赋更满更籍更生论更戍法更名丁更名田更名地更明地更鼓房更路簿更漏子更名食盐变价束指束皙束州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𫚡 每日一成语:鹰视狼顾 每日一词语:列署 每日一诗词:东坡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