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葡会议草约 又称《中葡会议节录》或《中葡会议条款》。葡萄牙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光绪十三年三月二日(1887.3.26),由任清税务司的英国人金登干与葡国外部大臣巴罗果美签于葡京里斯本。凡四款。主要内容:(1)确定将于北京议定双边条约,约内须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2)清政府须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3)澳门鸦片贸易仿香港例。该约为《中葡北京条约》和《中葡会议专约》的签订制造了依据。 中葡会议草约相关 龙朔龙家龙堆龙船龙凑龙章龙涸龙渊龙窑龙牌龙舒龙湾龙溪龙熙龙璋龙德龙颜龙口城龙山县龙山苑龙川县龙门山龙门仓龙门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𡕲 每日一成语:阿郑之化 每日一词语:褊促 每日一诗词:游东林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