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电约 清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八日(1908.10.12)订于日本东京。凡八条。规定:中日共同安设关东至烟台水线一条,优先供日本官、商电报使用;中国以五万日元赎买日本在满洲铁路境外之电线;日本取得满洲铁路境内电线借用权,为期十五年,每年交付三千日元贴回费。 中日电约相关 宋突宋绘宋晋宋配宋晟宋家宋陵宋恕宋略宋混宋维宋绶宋琪宋瑛宋琥宋琬宋景宋遗宋觚宋锦宋意宋慈宋衜宋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䕫 每日一成语:柔肤弱体 每日一词语:貶稱 每日一诗词:满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