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电约 清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八日(1908.10.12)订于日本东京。凡八条。规定:中日共同安设关东至烟台水线一条,优先供日本官、商电报使用;中国以五万日元赎买日本在满洲铁路境外之电线;日本取得满洲铁路境内电线借用权,为期十五年,每年交付三千日元贴回费。 中日电约相关 绍兴内府古器评驿驿马驿夫驿长驿田驿传驿丞驿使驿亭驿站驿骑驿道驿路驿传道驿巡道驿盐道驿站钱粮驿舍探幽录驿递给夫例绎绎史绎幕县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𤦠 每日一成语:没头没脑 每日一词语:訕聲 每日一诗词:永嘉迪古岩作亭梅竹间东阁为摘少陵天寒翠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