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入务 司法名词。宋代为不违农时,不废农务,法律规定,州、县官府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至十月初一开务。在务限内,不受理民间婚姻和田宅的词讼,至开务后始受理。为防止豪强乘机侵夺贫弱,又规定交相侵夺者不拘务限,照常受理。 入务相关 自强新政自靖录考略自鸣钟表图法自治学社杂志自流井风物名实说自强学斋治平十议伊尹伊存伊列伊州伊吾伊图伊是伊挚伊曼伊犁伊匐伊馛伊巴哩伊厉王伊尔根伊尔登伊州乐伊克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𥔧 每日一成语:极恶穷凶 每日一词语:大烟泡 每日一诗词:十一月初三日插梅花古罍洗中因成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