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入务 司法名词。宋代为不违农时,不废农务,法律规定,州、县官府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至十月初一开务。在务限内,不受理民间婚姻和田宅的词讼,至开务后始受理。为防止豪强乘机侵夺贫弱,又规定交相侵夺者不拘务限,照常受理。 入务相关 大中刑统类大内都点检大内都部署大内惕隐司大东沟之役大业起居注大乐祭器库大汉灭洋军大礼板木库大司农中丞大司农部丞大司农平斛大弘教三藏大圣遗音琴大驭中大夫大地湾遗址大成机器厂大同节度使大同译书局大华长官司大行台尚书大汗都督府大江七日报大还阁琴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𤋮 每日一成语:东怒西怨 每日一词语:密附 每日一诗词:城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