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入务 司法名词。宋代为不违农时,不废农务,法律规定,州、县官府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至十月初一开务。在务限内,不受理民间婚姻和田宅的词讼,至开务后始受理。为防止豪强乘机侵夺贫弱,又规定交相侵夺者不拘务限,照常受理。 入务相关 重广英公本草重庆商会公报重阳立教十五论重修两淮盐法志重修承旨学士壁记复复士复州复报复作复社复卒复试复姓复客复圆复家复推复勘复籍复考所复考官复阳县复性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𦾏 每日一成语:十八般武艺 每日一词语:公玷 每日一诗词:寓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