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历俸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即以官员的任职年限,为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需历俸三年。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陈俊陈衍陈律陈胜陈亮陈炽陈炤陈济陈恒陈宫陈祐陈祗陈郡陈骈陈泰陈顼陈陈埙陈桓陈烈陈眕陈铎陈卿陈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𦸇 每日一成语:不因人热 每日一词语:搓手 每日一诗词:题友人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