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不睦 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八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谋杀及卖缌麻(同高祖者)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同祖父者)以上尊、长(丈夫之祖父母及伯叔父母称大功尊,从父兄、姊称大功长)、小功(同曾祖者)尊属(从祖父母、姑,从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姨等称小功尊属)。”即特定亲属间有谋杀、出卖、殴打或控告行为。其后历朝多沿之不变。 不睦相关 七桥瓮七部乐七部伎七部尉七梢砲七盘山七盘关七緵布七德舞七鲲身七十二候七十二营七方十剂七百之令七兵尚书七纵七擒七经小传七政推步七修类稿七桧山房七舆大夫七衡六间七曜历书七十二大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𢛧 每日一成语:吊死问生 每日一词语:么贝 每日一诗词:水调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