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不孝 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七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告言(告发)、诅詈(咒骂)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分家析产);若供养有阙(供养不周);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持服未满即脱孝服着便服);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即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不孝行为。其后历朝沿之不变。 不孝相关 博阳山博阳川博阳县博阳郡博昌县博易务博易场博罗欢博物志博学篇博南山博南县博闻师博狼沙博浪沙博陵县博陵国博陵郡博勒克博野县博望山博望县博士三科博士仆(僕)射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𥤞 每日一成语:刘四骂人 每日一词语:凭龟 每日一诗词: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