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避房法 宋代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去取高下。遇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嫌时,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保衡保儿赤保儿囤保工报保大军保山县保川会保义军保义郎保卫局保甲书保宁王保宁军保宁县保宁府保亚会保全郎保安军保安县保安郎保安族保甸铺保昌县保国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𠡅 每日一成语:言归于好 每日一词语:里弦 每日一诗词:苍次山晚出闻汀寇之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