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避房法 宋代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去取高下。遇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嫌时,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楚王酓鼎楚王酓肯鼎楚王酓章镈楚纪南故城楚疆三文忠传楚汉诸侯疆域志楚国文宪公雪楼程先生文集椻长楷书手想昆楞伽经楞伽峡楸林寨槐槐里县槐厅载笔榆中榆关榆林榆河榆木川榆中县榆次县榆阴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𥉁 每日一成语:绵延起伏 每日一词语:請神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二十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