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避房法 宋代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去取高下。遇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嫌时,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更调更赋更满更籍更生论更戍法更名丁更名田更名地更明地更鼓房更路簿更漏子更名食盐变价束指束皙束州县束城县束鹿县束水攻沙束淮刷沙法束综提花机吾山吾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𩠥 每日一成语:五色相宣 每日一词语:嫷服 每日一诗词: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