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擅兴律 唐律第六篇名。即关于军队征调及工程兴建方面的刑法。如擅发兵士,兵士冒名顶替,临阵先逃,军需供应不及时;不上报而兴造(如修城筑堤),非法兴造,工程不如法定标准等,皆处以相应刑罚。共二十四条。三国魏已有此名,北齐改为兴擅,隋改为擅兴,唐因之。 擅兴律相关 赵隆赵绰赵绾赵葵赵雄赵煚赵鼎赵黑赵廞赵普赵谦赵鉴赵歇赵煦赵锦赵雍赵愭赵𫗶赵㮣赵瑨赵𣤆赵翥赵鞅赵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㹜 每日一成语:图文并茂 每日一词语:印畫 每日一诗词:素梅 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