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擅兴律 唐律第六篇名。即关于军队征调及工程兴建方面的刑法。如擅发兵士,兵士冒名顶替,临阵先逃,军需供应不及时;不上报而兴造(如修城筑堤),非法兴造,工程不如法定标准等,皆处以相应刑罚。共二十四条。三国魏已有此名,北齐改为兴擅,隋改为擅兴,唐因之。 擅兴律相关 王湾王渥王愉王寓王谟王禅王谦王谧王弼王翚王登王蒙王禁王粲王鉴王盟王照王错王筠王微王禀王溥王源王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𡵍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荣辱 每日一诗词:黄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