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察举 选官制度。汉代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间、对象、员额等均由诏令规定,科目有贤良方正、文学、明经等,对策合格者授以官职。后世仍有沿用,具体制度不同。 察举相关 大唐渠大海寺大陵县大通河大理马大理正大理寺大理丞大理评大理府大理栈大理院大理监大理卿大理路大琉球大著作大营官大啬夫大厩令大逻便大崇陂大铨衡大兜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𧻁 每日一成语:陵弱暴寡 每日一词语:坟院 每日一诗词:鄱阳皮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