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僧道免丁钱 南宋征收名目之一。绍兴十五年(1145),规定对各地僧道征收免丁钱,每名纳钱十五贯至二贯,共九等,六十岁以上及病疾残废者免纳,后改为七十岁以上免纳。因寺观僧道不少以特旨免纳,各州县则以其额摊派于民间。 僧道免丁钱相关 华亭华恒华胥华高华皎华喦华腴华歆华廙华耦华谭华覈华山畿华云龙华父督华氏城华文阁华世芳华夷图华池县华兴会华阳后华阳县华阳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䁌 每日一成语:束装盗金 每日一词语:踳駮 每日一诗词:和吕子约霜月感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