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截取 清制,凡举人于考中后经过三科,由本省督抚给咨赴吏部候选,称为截取。又以食俸年限及科分、名次为资格之官员,由吏部核定其截止日期而选用之,亦称截取。 截取相关 黑龙江述略黑龙江将军黑辛八石海黑的儿火者黑龙江机器局黑龙江舆图说黑釉蓝斑腰鼓黑盐井盐课提举司黑旗刘大将军事实黑龙江财政沿革利弊说明书铸铸局铸䥾铸印局铸刑书铸刑鼎铸钱局铸钱使铸钱监铸䥾务铸印局大使铸铁脱碳钢铸炮铁模图说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䥥 每日一成语:不可名貌 每日一词语:珤器 每日一诗词:崔司录宅燕大理李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