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群盗 刑法名。结伙为盗。《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秦律规定,五人以上共同犯罪为从重惩罚的一条界限,《法律答问》:“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封建统治者又常以群盗污蔑起义农民,《史记·黥布列传》:“迺率其曹偶,亡之江中为群盗。” 群盗相关 内阁协理大臣内阁侍读学士内阁总理大臣内济托音一世内秘书院学士内翰林弘文院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外棉株式会社内弘文院大学士内地自来水公司内国史院大学士内秘书侍御中散内秘书院大学士内五鄂拓克喀尔喀内务府三旗护军营内务府三旗前锋营内务府三旗骁骑营内阁办事暂行章程内地各埠往来汇兑票内务府堂续纂现行则例内阁汉票签中书舍人题名内务府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则例内港江河行船免碰及救护赔偿审断专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𠮆 每日一成语:眉黛青颦 每日一词语:軕子 每日一诗词:题包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