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新河之役 明代浚通运河工程之一。嘉靖六年(1527)黄河决于沛县(今属江苏),浸入运河,漕运受阻。明朝政府议开北自南直隶鱼台(今属山东)直抵沛县之留成(今已沦入微山湖),凡一百四十余里的新河,以通漕运。役夫六万五千(一说九万八千),耗银二十万两,原定工期六个月,开工四个月。开工未久,因朝议不协罢役。四十四年,黄河复决于沛县,全河北徙,上下二百里运道皆淤阻。工部尚书朱衡乃即原开新河疏浚之,佥都御史潘季驯复浚留城以南旧河,漕运乃通。 新河之役相关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栀子㭤格枸椟欙杕栅口栅水栅城渠栅中日录栅栏积茭柳柳下柳子柳开柳中柳升柳永柳冲柳庄柳庆柳州柳约柳芳柳谷柳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𨋬 每日一成语:传之不朽 每日一词语:傅納 每日一诗词: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