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蜀科 又称汉科。三国蜀法律。刘备定都成都后,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共造《蜀科》,为蜀国主要法规。其文已佚,科条可考者有弃市、夷三族、徙等刑种,并规定有反逆罪、私酿酒罪等。 蜀科相关 浴种浮来浮桥浮屠浮游浮粮浮山堰浮山寨浮丘伯浮休子浮阳县浮戏山浮图川浮图城浮图峪浮浪人浮梁县浮动地狱浮财物力浮梁磁局浮梁陶政志浛光县浛洭县涣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𨇄 每日一成语:蛾眉螓首 每日一词语:親和 每日一诗词:禽兽昆虫之孝十首·青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