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塌房税 明代税收之一。客商贮货官私塌房所纳之税。朱元璋定都南京,于三山诸门外,建塌房数十楹。凡贮存货物者,除纳商税及免牙钱外,还须缴纳塌房税,为其货值三十分之一,其货听客商自行买卖。宣德四年(1429)以户部尚书郭资议,改以每间塌房月纳钞五百贯。 塌房税相关 和平县和乐郎和立刚和兰西和宁王和宁路和会司和安郎和声郎和声署和武州和卓传和卓坟和尚原和籴场和籴使和剂局和泥军和政县和硕特和断官和鲁斡和丰纱厂和礼霍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𧈻 每日一成语:诸色人等 每日一词语:追慕 每日一诗词:酬周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