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塌房税 明代税收之一。客商贮货官私塌房所纳之税。朱元璋定都南京,于三山诸门外,建塌房数十楹。凡贮存货物者,除纳商税及免牙钱外,还须缴纳塌房税,为其货值三十分之一,其货听客商自行买卖。宣德四年(1429)以户部尚书郭资议,改以每间塌房月纳钞五百贯。 塌房税相关 此木轩纪年略贞人贞元贞妇贞观贞明贞祐贞素贞陵贞符贞丰州贞观令贞观礼贞观律贞观格贞一先生贞观之治贞观宝钱贞威将军贞祐宝券贞祐通宝贞陵遗事贞毅将军贞观氏族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𨬍 每日一成语:气吞虹蜺 每日一词语:虚应故事 每日一诗词:梦仙谣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