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开豁贱民 清代将身份低下的各种贱民编入民户的措施。雍正元年(1723)将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编入民籍。五年将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开豁为良。 七年允许广东沿海的疍户上岸居住,与齐民一体编户,视为良人。次年将江苏常熟、昭文丐户改作民户。法令上允许贱民改业从良,实际上仍附加许多限制。 开豁贱民相关 十三里桥十三帝图十三都尉十三衙门十王宅使十夫有沟十无尽藏十五税一十日小说十月之交十石垆渠十史类要十四州记十光将军十全武功十壮将军十字纲册十武将军十国纪年十国春秋十明将军十忠将军十药神书十威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𫁂 每日一成语:耳闻眼见 每日一词语:起面 每日一诗词:书韩隐人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