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开豁贱民 清代将身份低下的各种贱民编入民户的措施。雍正元年(1723)将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编入民籍。五年将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开豁为良。 七年允许广东沿海的疍户上岸居住,与齐民一体编户,视为良人。次年将江苏常熟、昭文丐户改作民户。法令上允许贱民改业从良,实际上仍附加许多限制。 开豁贱民相关 文德文翰文及翁文天祥文书库文书房文石津文汇阁文廷式文华殿文会馆文安之文安县文安集文阶官文巡捕文言报文武丁文林郎文林馆文贤教文昌台文昌县文昌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𨹙 每日一成语:改柱张絃 每日一词语:恳告 每日一诗词:大将军南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