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开豁贱民 清代将身份低下的各种贱民编入民户的措施。雍正元年(1723)将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编入民籍。五年将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开豁为良。 七年允许广东沿海的疍户上岸居住,与齐民一体编户,视为良人。次年将江苏常熟、昭文丐户改作民户。法令上允许贱民改业从良,实际上仍附加许多限制。 开豁贱民相关 市税市楼市廛市籍市门税市令司市主人市买司市买局市利钱市易司市易务市易法市啬夫市舶司市舶使市易下界市易上界市易抵当市舶纲首市舶法则市庄村遗址市舶提举司邝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𠵹 每日一成语:望梅止渴 每日一词语:奄留 每日一诗词:雨后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