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开豁贱民 清代将身份低下的各种贱民编入民户的措施。雍正元年(1723)将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编入民籍。五年将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开豁为良。 七年允许广东沿海的疍户上岸居住,与齐民一体编户,视为良人。次年将江苏常熟、昭文丐户改作民户。法令上允许贱民改业从良,实际上仍附加许多限制。 开豁贱民相关 后汉隐帝后军将军后苑内品后侍中士后周太祖后周世宗后周恭帝后阁舍人后宫通尹后晋出帝后晋高祖后唐末帝后唐庄宗后唐闵帝后唐明宗后唐废帝后梁太祖后梁末帝后梁明帝后梁春秋后梁郢王后梁宣帝后扈大臣后期墨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䊆 每日一成语:凤翥鹏翔 每日一词语:梟捷 每日一诗词:太常乐章三十首其二十四皇帝正冬御殿文舞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