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吉能吉温吉蔑吉藏吉囊吉中孚吉文元吉庆元吉州窑吉州路吉安府吉安路吉阳军吉阳矶吉里迷吉良镇吉林省吉林崖吉烈灭吉士长丹吉长铁路吉尔杭阿吉利吉思吉林乌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𩉲 每日一成语:黑灯瞎火 每日一词语:费讲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 寿县令代人作 花城允政,喜迎凫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