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忽卜赤邻忽里哈赤忽邻勒塔忽纳失里忽剌罕赤忽都答儿忽鲁不花忽鲁火孙忽兰忽失温忽都笃皇帝忽汗州都督府忽都鲁都儿迷失狗泺狗站狝𫘊海道行军大总管咎单咎繇备身备倭备御备榜备边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𫑈 每日一成语:东方未明 每日一词语:營蜜 每日一诗词:喜宗兄端叟再会武林还暨阳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