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乙毗咄陆可汗乙毗射匮可汗乙利汗·巴衣塔施乙弥泥孰俟利苾可汗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乙毗钵罗肆叶护可汗二大二卫二公二尹二甲二司二圣二台二江二丞二伯二陆二拍二京二府二话二陕二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𧨼 每日一成语:乐极悲来 每日一词语:武功爵 每日一诗词:和何议曹郊游诗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