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弼德院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与责任内阁同时设立。权限与内阁相与维系,以为制约,用备顾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掌参预机密事务,并审议“洪疑大政”;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下置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掌日常行政事务。九月,袁世凯组阁时,该院任命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九人。清帝退位时裁撤。 弼德院相关 外方山外四家外务部外交报外收掌外纪簿外兵郎外兵省外兵曹外刺奸外国生外命夫外命妇外府寺外帘官外按使外耗钱外监试外部掾外黄县外厩局外患史外提调外蒙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𢚦 每日一成语:从俗就简 每日一词语:環極 每日一诗词:重题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