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弼德院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与责任内阁同时设立。权限与内阁相与维系,以为制约,用备顾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掌参预机密事务,并审议“洪疑大政”;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下置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掌日常行政事务。九月,袁世凯组阁时,该院任命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九人。清帝退位时裁撤。 弼德院相关 唐史记唐代宗唐玄宗唐玄度唐年县唐廷枢唐休璟唐仲友唐会要唐兴县唐安县唐杜氏唐来渠唐余(餘)录唐汪川唐宋派唐武宗唐其势唐叔虞唐明皇唐易鞠唐忽惕唐宗海唐定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𢚐 每日一成语:镫里藏身 每日一词语:盤荒 每日一诗词:问梅寄贾秋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