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禄田 又称田禄。国家根据官吏品秩提供土地,将收入作为其部分俸禄,此种土地称禄田。晋惠帝元康元年(291),根据品秩给菜田十顷至六顷不等。至东晋、南朝形成制度,但只地方官有禄田,数量亦时有增减。北朝实行禄田始于北魏孝文帝时,亦限于地方官,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唐以后多称职田,亦称禄田。参见“职田”。 禄田相关 县君县学县官县试县钞县侯县宰县尉县尊县解县亶县大夫县太君县公主县正堂县主簿县司马县司空县啬夫里里人里长里书里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𣗊 每日一成语:指日可下 每日一词语:贵贱 每日一诗词:送潘歙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