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雇身人 又称雇身奴婢。元代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受他人雇佣,称雇身人。原为“良民”,受雇时听从使长(雇主)指使,人身不自由,与驱口相近,故又称雇身奴婢。如触犯刑律,处刑重于一般良民,轻于驱口。天历二年(1329)规定,除恶逆大罪及“侵损己身”外,不许雇身人到官府指控使主。雇身契约解除后,仍为“良民”。 雇身人相关 太子骑官备身正都督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太平天国赐英使文翰谕区区水区种区脱区博区田编区希范区粟城区田图说历历下历口历山历元历史历生历年历事历法历城历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屮 每日一成语:拥彗扫门 每日一词语:番户 每日一诗词:润州送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