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富户银 明官府向富户征派之代役银。明初迁富户实京师,后多逃亡。弘治五年(1492)题准,顺天府在逃富户,各省不必起解,每户岁征银三两解部转发宛平、大兴二县帮贴见役厢长。嘉靖二十九年(1550)减为二两。 富户银相关 东宫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东路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三十一条并质问英人五十条诰谕卡伦卡凭卡契卡惰卡塔罕卡伦伯克卡伦侍卫卡约文化卡若遗址卡塔条列北口北山北元北方北斗北史北皿北市北汉北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䠮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塵下 每日一诗词:渔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