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铸刑书 春秋时郑国子产于郑简公三十年(前536)制定并铸在鼎上颁布于众的成文法典。《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当时晋叔向致书子产表示反对,谓铸刑书以后,民将以法为据,不畏其上而弃其礼,受到子产的反驳。 铸刑书相关 章肃皇帝章献垂帘章谭合钞章德大夫章怀太子墓章德窦皇后章氏丛书三编章氏丛书续编章嘉呼图克图章太炎先生家书竟宁竟陵竟陵县竟陵派竟陵郡竟陵八友𧊒壶翊卫翊府翊善翊一府翊二府翊卫司翊卫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𢦦 每日一成语:长生久视 每日一词语:塘池 每日一诗词: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