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赕物 本指少数民族赎罪免刑之货物。《玉篇》释“赕”为“蛮夷以财赎罪也”。东晋南朝对蛮、僚、俚等少数民族强征赕物,不交者即加诸刑罚或以军队征讨,故实为无罪者亦交赕物,不交即为有罪。赕物遂成为南朝向少数民族“各随轻重”征收的赋税。其物包括金、银、米、粟、马、牛、羊、翡翠、明珠、犀角、象牙等土产财货。 赕物相关 贞观律贞观格贞一先生贞观之治贞观宝钱贞威将军贞祐宝券贞祐通宝贞陵遗事贞毅将军贞观氏族志贞素斋文集贞观公私画史贞孝公主墓碑贞松老人遗稿贞惠公主墓碑贞丰里庚申见闻录师师长师氏师丹师尹师帅师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𤪫 每日一成语:旖旎风光 每日一词语:跳跃器 每日一诗词:项里观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