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赕物 本指少数民族赎罪免刑之货物。《玉篇》释“赕”为“蛮夷以财赎罪也”。东晋南朝对蛮、僚、俚等少数民族强征赕物,不交者即加诸刑罚或以军队征讨,故实为无罪者亦交赕物,不交即为有罪。赕物遂成为南朝向少数民族“各随轻重”征收的赋税。其物包括金、银、米、粟、马、牛、羊、翡翠、明珠、犀角、象牙等土产财货。 赕物相关 使犬部使持节使俄草使鹿部使东述略使东诗录使西日记使西纪程使西域记使者校尉使英杂记使俄日记使院牙职使琉球纪使德日记使于阗国记使匈奴中郎将侑例例生例贡例监例分八字义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𩞉 每日一成语:莺飞草长 每日一词语:合聲 每日一诗词:送石昌言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