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王锷王廙王彰王韶王谭王嫱王瑾王璋王蕃王蕴王播王稽王皞王德王磐王褒王颜王毅王遴王翦王潮王瑬王澄王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䠰 每日一成语:瞎灯灭火 每日一词语:行妨 每日一诗词:绿竹堂独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