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哲布尊丹巴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捋髭钱换卷换授换番换防兵换班坐质制挽郎挽路挽词汇编挽河之议挚虞挚壶正挚仲氏任热论热河热审热诚热病热海热西丁热河厅热振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𧚥 每日一成语:心怀忐忑 每日一词语:浣浣 每日一诗词:戊戌入都别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