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资政殿学士资悉波折逋资治通鉴目录资治通鉴考异资治通鉴后(後)编资治通鉴补正资治通鉴纲目资治通鉴音注资治通鉴释文资政殿大学士资政院民选议员资政院钦选议员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凉书凉记凉州凉州卫凉州记凉州曲凉州府凉春秋凉都尹凉州作曹凉州异物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𪇔 每日一成语:敲锣放砲 每日一词语:理勢 每日一诗词: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