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金马山金马门金乡县金天氏金太宗金太祖金牙军金日䃅金牛道金牛湖金仁山金从善金凤台金凤渠金文雅金文最金火罐金水河金末帝金世宗金世祖金石录金布律金田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𢹰 每日一成语:情见于色 每日一词语:萬舞 每日一诗词:拟玉台体七首其二携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