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宋荣子宋殇公宋拾遗宋昭公宋思颜宋钦宗宋钦道宋顺帝宋度宗宋帝昺宋宣公宋神宗宋恭帝宋真宗宋桓公宋哲宗宋高宗宋理宗宋教仁宋敏求宋康王宋悼公宋隆济宋惠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𣿍 每日一成语:骈拇枝指 每日一词语:買閒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