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廷尉平廷尉史廷尉评廷尉监廷尉三官廷尉左监廷尉右监廷尉律博士舌人舌诊舌质竹刑竹县竹里竹枝竹络竹课竹堑竹简竹谱竹王祠竹木务竹木税竹火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𤥨 每日一成语:口衔天宪 每日一词语:吃不了包着走 每日一诗词:寄白石姜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