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释加奴释褐试释门正统释达性论释迦方志释迦院碑释褐状元释迦说法图释教总制院释锁求廉本源释迦室利巴陀罗禽父禽经禽屈釐禽骨釐禽滑釐舜舜典舜化贞舜水遗书貂勃貂珰貂蝉貂珰史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𣀞 每日一成语:若隐若显 每日一词语:校计 每日一诗词:送彭子复临海令满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