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散从 宋州役之一。原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1080),统一称为散从官。主管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按一定数额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一般差三等以上户充。 散从相关 鹿上鹿门鹿车鹿台鹿苑鹿茤鹿结鹿港鹿塘鹿门山鹿仔港鹿头关鹿耳门鹿传霖鹿肠山鹿角木鹿角兵鹿角镇鹿鸣苑鹿鸣城鹿鸣宴鹿城县鹿浑海鹿桥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𠮛 每日一成语:从俗就简 每日一词语:貢監 每日一诗词:竹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