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续降 宋代法令名称。朝廷编纂各种法制文书后,陆续颁布的宣敕、赦书、德音等,称“续降宣敕”、“续降德音”。尚书省及其所属吏、刑、户等部为处理某事对下级官府发出的指挥,相继援用,称“原降指挥”,其后陆续发出新的指挥,则称“续降指挥”,亦称“后敕”。以上二类陆续颁布的新法令,通称“续降”。续降指挥等由有关机构编录成册,定期颁布,内外遵守。 续降相关 宜差宜绵宜山县宜伦县宜阳县宜阳栅宜昌府宜春县宜城县宜信君宜都县宜梁县宜禄县宜禾都尉宜昌教案宜春下苑宜侯夨簋审时审复审密审计司审刑司审刑院审判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𩍇 每日一成语:省愆寡过 每日一词语:外戶子 每日一诗词:和黄彦美元帅忧字韵诗赋思邈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