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寄操 明代处置逃军或新军的一种措施。其法始于正统二年(1437),将自首逃军等发附近卫所收操。弘治十三年(1500)复奏准,将各处解到新军,暂收缺军各所,进行操练。凡收寄者,后或仍归原卫,或照旧存留。 寄操相关 御食使御食监御食曹御前作御羞令御酒库御酒房御营司御营使御辇院御厨使御器厂御门听政御龙弩直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御史中尉御史长史御史台记御史执法御史知杂御史治书御仗五职御仗左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𤕾 每日一成语: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每日一词语:月亮 每日一诗词:雪后晚晴,四山皆青,惟东山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