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外务部饬总税务司代拟,次年转由商部酌量添改颁行。共二十八条。规定由商部设立注册局一所,专办注册事务,津、沪两关暂为商标挂号分局。另对有关商标注册、注销及保护方法等问题,作了具体说明。该章程为中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后有些条款受到列强的反对,曾作过修改。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相关 易米折银易州山厂易图条辨易图明辨易知由单易学启蒙易童子问易学象数论易数钩隐图易勿真莫何可汗易县燕王室陵墓昂邦昂吉昂车关昂可剌昂吉儿昂可剌河昂邦章京昂昂溪遗址旻旻宁甽亩法虮虱迪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䎳 每日一成语:死心眼 每日一词语:水位 每日一诗词:开府潞公太师得谢西归谨赋七言四韵诗五首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