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盗贼重法 宋刑律名之一。熙宁四年(1071)规定劫盗判死刑,没收家产,妻子编置一千里,遇赦配远恶地。判徒、流刑,编配岭南;流罪遇降等处罚,配三千里,没收一半家产,妻子减等判刑。应编配者,即使遇赦,亦不移地或释放。窝藏判死刑的劫盗,情节严重者,斩;其他皆配远恶地,没收一半家产。盗罪判徒、流刑,配五百里,没收三分之一家产。窃盗三次犯罪,杖配五百里或邻州。虽非重法地区,若窝藏重法的罪犯,亦以重法论处。 盗贼重法相关 都家都宰都曹都厢都谏都堂都尉都督都鄙都管都漕都播都大夫都乡侯都元帅都内令都内丞都内钱都斤山都匀县都匀府都水长都水台都水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𨏠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开编 每日一诗词:岁二日吴说卿座中初见古梅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