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减章 法律用语。唐制,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刑者,得按请章诸人之例,减刑一等。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 减章相关 厩啬夫龚开龚夬龚壮龚州龚舍龚祈龚贤龚胜龚原龚敩龚遂龚颖龚士燕龚廷贤龚自珍龚茂良龚明之龚宝铨龚定盦龚春台龚振麟龚得树龚鼎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𧊄 每日一成语:富贵不能淫 每日一词语:偷香竊玉 每日一诗词:和张唐公约游名园偶雪辄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