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营缮司 官署名。(1)营缮清吏司之简称。(2)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原工部营缮清吏司改设,归并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保存古迹,调查寺庙等事。辖建筑、道路、古迹三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各四人,七品小京官一人,六、七品艺师各一人,分司各职。 营缮司相关 传教传敕传谕传置传大召传习录传衣钵传异记传奉官传国玺传舍长传舍吏传法院传信牌传食律传家集传化之府传真天师传法正宗记休休吏休沐休官休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𧺷 每日一成语:人非物是 每日一词语:娴适 每日一诗词:送许拾遗恩归江宁拜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