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著籍 东晋、南朝*土断制办法之一。即以现居地为断,将侨、旧民统编入籍。梁天监十七年(518),诏令若有流寓不还乡者,“即使著土籍为民”。陈天嘉元年(560),诏令来岁不问侨、旧民,“悉令著籍”。参见“土断”。 著籍相关 商报商县商辛商灶商君商奄商凭商於商泽商茶商胡商挺商星商律商亭商总商祝商除商贾商辂商颂商高商部商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𢿁 每日一成语:强头强脑 每日一词语:逆狀 每日一诗词:逍遥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