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著籍 东晋、南朝*土断制办法之一。即以现居地为断,将侨、旧民统编入籍。梁天监十七年(518),诏令若有流寓不还乡者,“即使著土籍为民”。陈天嘉元年(560),诏令来岁不问侨、旧民,“悉令著籍”。参见“土断”。 著籍相关 启心郎启阳县启昔礼启封县启智报启民可汗启明女校启法寺碑启南日报启祯野乘启蒙画报启瘖学堂启民爱国报启蒙通俗报启新洋灰公司启祯两朝剥复录评事评尚书事评皇券牒补补丁补子补贡补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𣪘 每日一成语:星移物换 每日一词语:猴儿 每日一诗词:夜分读书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