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理藩院则例 即“钦定理藩院则例”。理藩部尚书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综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 理藩院则例相关 重楼玉钥重罪十条重熙通宝重穋稙稚重安长官司重详定刑统重修琴川志重广英公本草重庆商会公报重阳立教十五论重修两淮盐法志重修承旨学士壁记复复士复州复报复作复社复卒复试复姓复客复圆复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𥛥 每日一成语:盈盈秋水 每日一词语:吴口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