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家罪 罪名。指父亲杀伤人及奴妾,或与父亲同居的儿子杀伤其父奴妾、盗取畜产,在其父死后被人控告,官府一般不予受理,称之为家罪。《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家罪者,父杀伤人及奴妾,父死而告之,勿治。”又:“父子同居,杀伤父臣妾、畜产及盗之。父已死,或告,勿听,是谓‘家罪’。” 家罪相关 赤亭县赤帝子赤诵子赤眉军赤棒卒赤谼岭赤溪厅赤滩浦赤磨镇赤县神州赤秃哥儿赤张满稽赤松子舆赤松德赞赤祖德赞赤盏合喜赤盏尉忻赤热巴金赤脚光丁赤脚张三赤德松赞赤德祖丹赤壁之战赤斤蒙古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𨵄 每日一成语:石韬玉而山晖 每日一词语:困亨 每日一诗词:丰城送成父弟还玉山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