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酒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袁世凯创行。每烧锅制酒户,售酒百斤,抽捐制钱一千六百文,并准其于常价之外每斤增钱十六文发售。其后一些省份仿行。 酒捐相关 参随伴役参掌朝政参游都守参赞大臣参赞军事参议中书省事参知政事行府参预政务大臣线真线国安承门承平承玄承圣承光承行承衣承旨承安承局承奉承明承制承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𠫭 每日一成语:数不胜数 每日一词语:映雪囊螢 每日一诗词:过洞庭书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