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司格 律令文书。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永徽二年(651)将所定格分为两部,一曰留司格,一曰散颁格。留司格留在尚书省,为诸司日常所用,散颁格则通行天下,颁行于州县。以在永徽时定,故称《永徽留司格》、《永徽散颁格》。已佚。 留司格相关 行军都统所行军都部署行宫禁卫所行素轩算稿行营都部署行脚山东记行都指挥使司行营兵马都统行台治书侍御史行在五军都督府舟人舟牧舟虞舟鲛舟楫署舟师绳墨全丁全义全生全刑全庆全州全佑全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𤆆 每日一成语:有触即发 每日一词语:叶格戏 每日一诗词:曾谹父将赴浮光九日无酒赋二诗次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