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住 法律术语。《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工、乐、杂户及太常音声人,犯流者,二千里决杖一百,一等加三十,留住,俱役三年。”即将有特殊技艺的犯人不予流配,留在原住地服役三年。 留住相关 水令水市水地水西水师水阵水运水柜水轮水官水经水饷水狱水客水砻水部水浮水排水营水曹水商水族水淬水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𥥅 每日一成语:蚌病生珠 每日一词语:紅糟 每日一诗词:至日记见简辅汉卿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