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釜山电线条约 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清政府驻朝大臣袁世凯等与朝鲜代表签订。地点不详,或说汉城。凡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添设釜山电线,由中国电报局承办;(2)由汉城至釜山,添设三局,人员均归中国电报局拣派,一切局务由华员主持。 釜山电线条约相关 台湾府台湾城台湾省台登县台西遗址台传御史台南日报台省礼钱台湾外纪台湾纪略台湾战纪台湾铁路台湾通史台湾教案台湾银行台湾新报台巡驱使官台海使槎录台基柴炭厂台湾八日记台湾机器局台湾西学堂台湾西学馆台湾制糖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𡀾 每日一成语:攘袂引领 每日一词语:蒙师 每日一诗词: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