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倍备 唐代法律,盗人财物者,须以加倍财物偿还失主,如盗一尺偿二尺之类,称为倍备。参见“倍赃”。 倍备相关 海彝海山庄海门厅海门县海门所海门镇海马姑海丰县海牙里海古拉海龙囤海东青海东路海兰泡海兰察海宁县海西子海西国海西侯海曲县海关两海关道海州卫海军处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𫠆 每日一成语:查查胡胡 每日一词语:巧故 每日一诗词:越问·隐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