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恶逆 罪名。唐律“十恶”第四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注:“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即殴打、谋杀直系或旁系尊亲属。其后历代沿袭不变。 恶逆相关 髡残肆肆长肆师肆州肆卢县肆叶护可汗填鸭法鄢鄢水鄢郢鄢陵鄢之战鄢陵县鄢陵君鄢懋卿鄢陵之战𧻚田塌房塌房税鼓鼓山鼓司鼓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𡒲 每日一成语:井管拘墟 每日一词语:小腿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零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