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匿名文书禁 明代禁律之一。规定凡投匿名文书告言人者绞;见者应立即烧毁,若得而送入官府者,杖八十;官府接受审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不坐;若能将匿名人连文书捉获解官,给银充赏。 匿名文书禁相关 圩垸圭圭田圭屿圭表圭茅圭璧圭斋集圭峰大师圭塘小稿寺人寺工寺区寺户寺田寺主寺观寺护寺人监寺互令寺务司寺观监寺塔记寺洼文化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𢔟 每日一成语:放纵不羁 每日一词语:进供 每日一诗词:椹涧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