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匿名文书禁 明代禁律之一。规定凡投匿名文书告言人者绞;见者应立即烧毁,若得而送入官府者,杖八十;官府接受审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不坐;若能将匿名人连文书捉获解官,给银充赏。 匿名文书禁相关 丁公著丁未录丁正钱丁卯埭丁卯集丁外人丁外艰丁立诚丁汝昌丁汝夔丁守存丁字库丁好礼丁观鹏丁寿昌丁村人丁村集丁时魁丁闰银丁启睿丁取忠丁国栋丁宝桢丁绍轼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𡬶 每日一成语:节上生枝 每日一词语:兵府 每日一诗词:宴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