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郡县制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余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组织的一部分。其郡、县二级行政建制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郡县制相关 折里麦折估钱折帛钱折草银折泉县折食钱折班银折钱租折俵马折继闵折掘部折笞法折脚堰折维昌折博仓折博务折御勋折御卿折德扆折冲将军折冲都尉折易轻赍折罗漫山折狱龟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𡘧 每日一成语:杂乱无章 每日一词语:砭灼 每日一诗词:和王子安至日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