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敕 法令名称。熙宁十年(1077)《刑部敕》编成,规定皇帝圣旨和札子批状,由中书颁发者称“敕”,由枢密院颁发者称“宣”。 宣敕相关 年代年劳年表年班年家年谊年谱年甲簿年代学年希尧年贵妃年遐龄年羹尧年劳之制年额上供年号分韵录年劳补官法朱朱己朱云朱升朱凤朱方朱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𠪛 每日一成语:传神写照 每日一词语:槌鼓 每日一诗词:偈颂三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