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敕 法令名称。熙宁十年(1077)《刑部敕》编成,规定皇帝圣旨和札子批状,由中书颁发者称“敕”,由枢密院颁发者称“宣”。 宣敕相关 礼部右参议礼部四属部礼部员外郎礼曹清吏司礼和永轧花厂礼部六堂官事件训士训术训州训导训科训方氏训武郎训练官训方中士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衙门必彻彻必阇赤必兰阿鲁带必兰纳识里必里克图汗必剌忒纳失里议长议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𨎬 每日一成语:踏破芒鞋没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每日一词语:该面 每日一诗词:赋陈太史所築凌云亭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