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敕 法令名称。熙宁十年(1077)《刑部敕》编成,规定皇帝圣旨和札子批状,由中书颁发者称“敕”,由枢密院颁发者称“宣”。 宣敕相关 归顺州归朝人归善县归德州归德府归德侯归潜记归潜志归藏氏归义将军归化可汗归田类稿归田琐记归江十坝归诚将军归海五坝归德中候归德司戈归德司阶归德郎将归德将军归义中郎将归化长官司归并卫所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𤮎 每日一成语:用非所长 每日一词语:悠暇 每日一诗词:豫章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