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洪钟(鍾) 明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宣之,号两峰居士。成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书。次年以左都御史总制川、陕、湖广、河南四省军务,镇压蓝廷瑞、鄢本恕起义,纵兵杀民滥报军功,地方苦之。后被召还,乞归。 洪钟(鍾)相关 银锭银术可银生城银台司银场局银会子银州监银作局银林堰银枪都银顶寺银齿蛮银城县银赖山银熏球银鞋钱银印青绶银行合同银字圆符银海精微银章青绶银葫芦山银牌天使银澍东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𪰓 每日一成语:游响停云 每日一词语:炀者 每日一诗词:满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