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检察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隶大理院。对刑事案件实行搜查处分、提出公诉,并监察判断之执行;对民事及其他案件,则为诉讼当事人及公益代表人实行特定事宜。置厅丞一人,掌总司大理院刑、民案内之检察事务,并调度司法警察官吏监督下级检察厅。下有检察官六人,分任检察事务,以及主簿、录事等。 总检察厅相关 倍备倍律倍赃倍僪倍侯利倍勒儿臬司臬台臬使健儿健步健舞健锐营射射人射夫射犬射书射礼射师射声射佃射陂射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𥙽 每日一成语:出人望外 每日一词语:瑶彩 每日一诗词:中秋夜杭州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