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理大臣 官名。(1)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2)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置,为责任内阁的首脑。根据皇帝的意志,决定政治方针、保持行政统一,并在内阁会议时担任议长。具体职责有对各地方长官颁发训示,并监督指挥其工作;可暂令停止各地方长官及各部大臣的命令、处分等,奏请皇帝裁决;奏请颁发阁令等等。需每日入对。三年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任命。 总理大臣相关 建昌府建昌郡建昌院建昌路建始县建春门建城县建威城建信县建信君建𨈕君建陵县建庶人建康正建康平建康军建康县建康府建康城建康宫建康郡建康监建康路建章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𠓱 每日一成语:装门面 每日一词语:振淹 每日一诗词:和刘右司见寄六绝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