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理大臣 官名。(1)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2)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置,为责任内阁的首脑。根据皇帝的意志,决定政治方针、保持行政统一,并在内阁会议时担任议长。具体职责有对各地方长官颁发训示,并监督指挥其工作;可暂令停止各地方长官及各部大臣的命令、处分等,奏请皇帝裁决;奏请颁发阁令等等。需每日入对。三年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任命。 总理大臣相关 合河关合剌出合剌章合迷里合浦县合浦郡合答斤合数术合懒路合二而一合儿班答合扎猛安合失合儿合同异派合州之战合江口寨合里合军合罕皇帝合纵连横合肥之役合刺乞塔合剌乞答合剌禾州合刺旭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𩨣 每日一成语:穷街陋巷 每日一词语:柢噬 每日一诗词: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