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理大臣 官名。(1)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2)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置,为责任内阁的首脑。根据皇帝的意志,决定政治方针、保持行政统一,并在内阁会议时担任议长。具体职责有对各地方长官颁发训示,并监督指挥其工作;可暂令停止各地方长官及各部大臣的命令、处分等,奏请皇帝裁决;奏请颁发阁令等等。需每日入对。三年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任命。 总理大臣相关 古今考古六历古文经古石山古北口古史考古列干古列延古成诜古州厅古异记古阳洞古苏冲古里甲古体诗古画品古泉汇古律尺古勇隘古钵山古涌步古勒山古隆贤古谣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𠂡 每日一成语:明尚夙达 每日一词语:適遠 每日一诗词:借虚翁涌金门城五诗韵以写幽居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