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理大臣 官名。(1)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2)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置,为责任内阁的首脑。根据皇帝的意志,决定政治方针、保持行政统一,并在内阁会议时担任议长。具体职责有对各地方长官颁发训示,并监督指挥其工作;可暂令停止各地方长官及各部大臣的命令、处分等,奏请皇帝裁决;奏请颁发阁令等等。需每日入对。三年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任命。 总理大臣相关 晨门晨星晨园漫录肥悬山悬车悬梁悬山岙悬泉置悬瓠城悬棺葬悬炭湿度计野人野王野井野史野记野台野老野河野蛮野禁野虞野王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𩁇 每日一成语:无服之殇 每日一词语:匦函 每日一诗词:喜雨口号呈陈守伯固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