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修订法律馆 又称法律馆。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隶法部,为临时性机构,掌修订各项法律。特简大臣管理,称修订法律大臣。下设提调二人、总纂四人、纂修及协修各六人。庶务处管理行政,设总办、译员、委员等。清帝退位时裁撤。 修订法律馆相关 节度副使节度推官节愍太子节度使留后节度副大使节度掌书记节度观察留后本心本末本业本司本色本纪本报本初本房本始本草本品本洋本秩本资本教本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𢅤 每日一成语:拖男带女 每日一词语:牧所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二十三首